中化集团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也是中央直接管理
的 55 家央企之一,成立于 1950 年,前身为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2003 年根
据发展战略及经营业态的变化,公司更名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2017 年 12 月 26
日,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化集团,英文
名称 SINOCHEM GROUP,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标志着
中化集团的公司制改制工作已全部完成。
中化集团主业分布在能源、农业、化工、地产、金融五大领域,是中国四
大国家石油公司之一,最大的农业投入品(化肥、种子、农药)一体化经营企
业,领先的化工产品综合服务商,并在高端地产酒店和非银行金融领域具有较
强的影响力。中化集团已 28 次入围《财富》全球 500 强,2018 年 7 月 20 日,
《财富》发布了最新的世界 500 强排行榜,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排名第 98 位。 据
《财富》杂志同时发布的分行业榜单,中化集团居全球最大贸易企业第 6 位。
2013 年位列中国企业 500 强第 15 位、服务业 500 强第 8 位,100 大跨国公司第
5 位,并以 55.73%位列跨国指数榜的第 4 位。2015 年位列中国品牌价值研究院
主办的中国品牌 500 强第 22 位。2016 年 8 月,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在"2016 中国
企业 500 强"中排名第 31 位。2017 年 7 月 12 日,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获国资委
2016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A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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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系中国中化集团独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9 月,
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承担中化泉州炼油项目的建设和运
营任务。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现有的“中化泉州 1200 万吨/年炼油工程”是国家炼
油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重要项目,是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建设的第一个
大型炼化项目。该炼油项目采取合理的加工方案(常减压+部分渣油延迟焦化+部
分渣油加氢处理+蜡油加氢裂化+重油催化裂化+重整生产芳烃+CFB锅炉),使原
油资源得以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每年加工 1200 万吨进口科威特原油,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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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汽柴油、航煤、液化气、聚丙烯和芳烃等产品。
根据中化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安排,“十三五”期间,中化泉州石化拟对现有
的 1200万吨/年炼油工程进行改扩建并建设百万吨乙烯工程。2013 年,中化泉
州石化有限公司开展了“中化泉州 100 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得到了福建省
环保厅的批复(闽环保评[2015]40 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 年 12 月 1 日以“发改网工业函[2015]210 号”
发文,同意“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规
模为:常减压装置从 1200 万吨/年扩大到 1500 万吨/年,轻烃回收装置从 230
万吨/年扩大到 300 万吨/年;新建 100 万吨乙烯/年、20 万吨/年乙烯-醋酸乙烯共
聚物(EVA)、40 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HDPE)、20/50 万吨/年环氧乙烷/乙
二醇(EO/EG)、22/13 万吨/年苯酚/丙酮、26 万吨/年丙烯腈、10 万吨/年甲基丙
烯酸甲酯(MMA)、20 万吨/年废酸再生、12 万吨/年 2-丙基庚醇(
2-PH)、12
万吨/年丁二烯抽提、10/3 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MTBE)/丁烯-1、50 万吨/年裂
解汽油加氢、30 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14 万标立方米/年煤制氢(POX)装置、
100 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54 万吨/年炼厂干气预精制等装置。该文件明还明确:
除乙烯裂解和对二甲苯外,其余化工装置可在确保安全和环保前提下根据实际进
行适当的优化调整。
1.2 任务由来
根据中化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安排,“十三五”期间,依托泉州石化现有设
施建设百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该工程实施后,中化泉州石化将成为
中化集团在东南沿海千万吨级炼油、百万吨级乙烯炼化一体化企业,推进中石
集团在闽粤地区石化产业基地的发展,构筑我国在东南沿海地区石化工业的整
体优势,为国家石化产业升级、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福建省及周边地区经济
腾飞和中化第三次创业的产业化发展贡献力量。
目前,炼化一体化项目已基本建成。在建设过程中,取消了部分装置的建设。
为平衡物料,同时也为实现炼油—化工上下游产业链的资源配置最优化,整体效
益最大化,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决定在福建省发改委员批准的框架内对炼油改
扩建部分进行优化,在保证 1500 万吨/年炼油能力不变的情况下,新建 260 万吨/年连续重整(含 SPA)、140 万吨/年芳烃抽提、220 万吨/年加氢裂化、220 万吨/
年轻烃回收及产品精制装置及配套的罐区(也称炼油优化项目)。
2019 年 5 月 5 日,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9]C080085 号对炼油
优化项目进行了备案。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 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闽
委办[2010]97 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闽发改投资[2013]826 号)等精神要求,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
项目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确保中化泉州石化炼化一体化
炼油优化项目(以下简称“炼油优化项目”)的顺利实施,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
司委托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
接受委托后,省环科院成立了项目组,项目组首先开展了项目现场踏勘调
查,就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地点、建设周边村庄情况、建设项目是否涉及搬
迁、搬迁人数、周边环境敏感点等进行了充分调研;同时调阅了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环评报告书、项目建设方案等有关资料;并向项目技术人员、项目前
期筹备人员咨询项目的进展和准备情况,对项目进行初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
再深入一线进行实地走访和调研,与相关村委会、政府机构、利益相关方群众
等进行沟通、调研,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
428 号)、《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闽发
改投资[2013]826 号)等有关要求进行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编制完成《中
化泉州石化炼化一体化炼油优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1.3 编制依据
1.3.1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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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 8 月 29 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2 号,
2002 年 6 月 29 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2008
年 8 月 29 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十三
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六号);
(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
(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经国务院令第 653 号修
改);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2007 年 11 月 1 日期施行);
(1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3
年 12 月 7 日修订);
(17)《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 年 3 月 29 日修订;
(18)《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