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受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的委托对濉溪县凤栖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我们的评估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11 号——预测性
财务信息的审核》进行的。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对项目收益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假
设负责。这些假设已在具体预测说明中披露。
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评估,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认
为这些假设没有为预测提供合理的基础。而且,我们认为这些项目收益预测是在
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项目收益及现金流入预测编制基础的规定
进行了列报。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性重大,实际结果可
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
经专项审核,我们认为,以项目收益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为前提下,
本次评估的景区野营地、汽车营地等门票收入,园林小品门票收入,特色商业街
出租收入,民宿建筑出租收入,景区住宿自营收入,景区餐饮自营收入,康养设
施出租收入,宣教中心、管理用房出租收入,停车位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等收入
合计能够合理保障偿还融资本金及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一、项目融资情况
(一)债券应付本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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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凤栖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拟通过发行债券筹资 130,000.00 万元,
2022 年拟发行 60,000.00 万元,其中 2022 年 1 月已发行 4,000.00 万元,本批次拟
发行2,000.00万元,2022年剩余批次拟发行54,000.00万元,2023年拟发行70,000.00
万元,债券期限为 20 年,利率参照近期类似债券的利率 4.13%,按半年付息,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濉溪县凤栖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
理项目。债券存续期内还本付息总额为 237,380.00 万元。债券存续期间还本付息
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