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淮南市山南新区西南侧,紧邻“合淮阜高速”
和规划建设的“商杭快速铁路”,区域优势明显,交通便捷。2018 年 2 月 28 日,
国务院同意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
淮南高新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电子信息产业、
新材料产业、新兴能源及节能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
传统产业、高技术服务业方面的六大高新技术为产业集群,与国内和省内其他
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形成错位和互补发展、差异化竞争的格局。
项目建设符合淮南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顺应淮南高新区产业定位
的转变,项目单位从实际出发,拟建设淮南高新区产业园二期项目,迎接未来
相关产业单位的入驻,促进淮南高新区快速发展,争取早日形成规模。
项目建设符合当前集约用地的发展原则,淮南高新区发展定位是成为淮南
市对外开放的窗口、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改革创新的试验区和现代化的新城
区。提出了要把淮南高新区建设成循环经济示范区,需要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
远发展的关系,解决好工业产业发展与园区发展和集约土地的矛盾,对工业项
目实行集中处理,降低项目成本,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建设产业园区
及其配套设施不仅能改善淮南高新区的工业发展,减少土地流失,实现集约用
地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完善园区的基础设施,为淮南高新区可持续发展创造
必要的条件。
同时,建设产业园区也有利于盘活存量土地,建立企业退出机制,让项目
能进能去,杜绝一些企业圈而不建、占而不用,甚至长期撂荒现象的发生。
二、评估分析
2017 年财政部公布财预[2017]89 号《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
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法定专项债务限4
额内,各地方按照本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着力发展实现
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
根据《通知》要求,分类发行专项债券建设的项目,应当能够产生持续稳定
的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现金流入,且现金流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
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规模。
我们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文件,以真实、客观、可行、独立为原则,对
淮南高新区产业园二期项目债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分析评价如下:
1. 资金充足性
本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分析结果显示,专项债券存续期内还本付息资金充足,
项目中涉及的债券本息资金覆盖率可达到 1.29。对此,我们从投资估算、资金筹
措、资金覆盖率等方面具体分析如下:
1.1 投资估算
淮南高新区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估算总额 150,000.21 万元。本工程估算包括
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以及本项目融资利息。本项目计划使用专
项债券融资 80,000.00 万元,其余使用单位自有资金。